“框架协议采购”是财政部确立的最新采购方式,为小额零星采购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程序指导。推进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对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一次重要完善与创新。为积极推行框架协议采购,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度重视,市场调查、专家论证、采购需求编制、确定采购方案、编制征集文件、资格审查、组织评审等环节严格按步骤、按规定周密实施。自2023年启动框架协议采购工作以来,已顺利完成车辆保险、车辆加油、车辆维修、物业管理服务、印刷服务、车辆租赁等6个项目的第一阶段工作,征选6家车辆保险服务公司、13家车辆加油服务企业、124家车辆维修服务企业、117家物业服务公司、839家印刷服务公司、852家车辆租赁服务公司。截至目前,全市框架协议采购订单已有3486笔,成交金额达1.28亿元,标志着我市框架协议采购实现了从开创探索到安全高效运行的良好局面,既提高了政府采购的服务质效和透明度,又减轻了供应商的成本负担,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一、积极探索,充分调研,采购需求标准化
框架协议具有采购需求复杂、技术服务标准要求高、与市场联系紧密等特点,也是框架协议采购中公认的难点。为切实做好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征集入围工作,中心提前研究谋划,积极对接省政府采购中心、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学习政策,结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采购项目特点,深入开展调研座谈15次,发放征求意见函700余份,征求采购人、供应商、专家和行业协会意见建议,重点就框架协议第一阶段供应商征集的内容、范围、数量、服务价格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调查,摸清市场行情,严谨论证需求条款和明细,细化服务要求,合理合规确定评审方法,确保发布的框架协议征集文件每一项条款都有法可依,保证采购方案既能契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又能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为后续采购活动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落实政策,简化流程,征集响应便利化
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实施中大力推行“承诺制”,即在资格审查环节,经营主体只需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不再提供纳税、社保、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创新报价模式,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细化政府支持绿色采购、中小企业、创新产品等各项采购政策执行措施,切实发挥政策功能,减轻经营主体的成本压力,提高供应商参与的积极性;强化评审复验,对评审中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一对一再核验,确保评审公平性、准确性的同时避免因事后质疑影响采购效率。
三、平台对接,优化系统,合同授予高效化
框架协议采购具有明显的两阶段特征,一阶段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多家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二阶段入围供应商入驻“齐鲁云采”网上商城,采购方可以从入驻供应商中直接选取,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依托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借助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采系统),项目一阶段征集公告、更正公告、入围结果公告以及入围通知书和合同公告等均可发布至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并对接框架协议采购二阶段“齐鲁云采”网上商城,从而实现全流程的电子化。
四、跟踪解惑,强化培训,全程服务贴心化
针对全新框采系统,中心对意向供应商进行全流程解惑,不仅专门增设技术服务热线,电话解答2250人次,还在线上开展针对性培训1496人次,对投标解密全流程进行演示,集中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同时,安排技术保障人员解决框架协议采购在线开评标的技术问题,帮助供应商在框采系统完成投标文件的线上解密,保障项目顺利完成开评标程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大都涉及隔夜评标,例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评审历时四天三夜,印刷服务项目和车辆租赁项目历时三天两夜,中心认真做好组织评审、现场见证、隔夜评标、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系统运行平稳、评审严谨规范、服务便捷高效、安全管控到位。
下一步,中心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优化框架协议采购流程,加强框架协议采购第二阶段的运行和管理,充分发挥专业化优势,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政府采购活动提质增效,助力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及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张浩 丁猛)